本报讯 家住南宁市北湖安居小区的许先生在家具城里买了一套组合柜,商家把货送上门后,许先生发现家具的颜色跟当时在店铺里看到的不一样,便要求退换。商家却称许先生违约,不要就去告他。许先生无奈,就跟商家另要一套,原先预付的600元订金也给对方扣下了300元,作为损失赔偿费用。
顾客:颜色不对想退货
9月17日,许先生和夫人来到南宁市安吉路的春城家居广场,原来只想买鞋柜,但路过一家店时,该店老板称他们准备特价处理一批名牌家具,叫许先生和夫人进去看看。许先生经老板这么一说,不禁有所心动,便跟着走进去看看。经过挑选,最后选中了一套3600元的组合柜。因为它们的颜色是暗红色,跟自己房门与沙发的颜色都很接近。当时是在灯光下看的货品,为了以防万一,许先生和夫人还问售货员,该家具的颜色是不是暗红色,对方说是。得到商家的肯定回答后,许先生就跟对方签下了货物销售发货单,并支付了600元的订购款。
9月20日商家给许先生拉来了家具。许夫人打开一看,家具的颜色竟然是深黑色的,她感觉跟房间内的其它家具格格不入。许夫人和丈夫商量后决定退货。但老板说想退的话就得另要一套,而且还得支付从广东拉回这套家具的运费和工人的安装费及来回车费,共计400元从订金里直接扣除。许夫人一听就气,她认为,凭什么扣下那么多钱。家具颜色不对并不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退货原因是商家当时没有交代清楚家具的颜色在灯光和正常光线下的异同,商家应该承担过错责任;退一步来说,如果是自己的过错,最多也就赔拉货工人的劳务费和来回的运费。家具店的老板不同意许夫人的要求。双方为此争吵起来,谁也不肯让步。
商家:如退货要付赔偿费
当天中午,记者跟随许先生夫妇来到该家具店。该店罗老板对记者说:“按照行规,这套家具是不能退货的,因为不是质量问题。这套家具本来我们不想再进货了,是许先生他们看上了,我们才从广东那边调货。现在他们却说不要了,运费和相关的损失由谁负责?如果他们跟我们购买另外一套,我们就仅从订金中扣除300元,否则就全部扣完。”许先生夫妇俩见对方还是这个意见,没办法只好跟罗老板要了另一套3700元的组合柜,还忍痛支付了300元的“赔偿费”。
律师 :可以拒绝支付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广西欧亚嘉华律师事务所的黄光明律师。黄律师说,许先生预付的600元订金已经构成了该买卖的预约合同,后来许家又在该家具店购买了另外一套组合柜,该订金应该算作购物预付款,充抵货款。家具店老板以许先生违约为由扣下订金,这样做带有强买强卖的嫌疑,许先生可以拒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