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短期企业利益 换长远生态安全
主动调减木材产量,彻底停止采伐优质高价的樟子松,对实行“以煤代木”的家庭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区不惜牺牲企业利益,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为保护和恢复日益锐减的樟子松资源,去年8月,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停止樟子松采伐,并对木材生产作业进程中如何保护樟子松作出明确规定,层层落实责任。去年冬运木材生产开始后,一个作业组采伐66立方米樟子松,所在林业局迅速展开调查,林场场长、副场长和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林区筹措资金上亿元,用于煤炭补贴和锅炉、炉灶改造,在各地建起配套的煤炭、引火柴和液化气供应站点,得到了居民的理解和支持。目前,林区之前烧柴取暖的14万余户居民家庭和单位、商户,全部改为烧煤取暖,每年可以减少森林资源非经营性消耗99.6万立方米,实现了对林区传统生活习惯的“革命”。
2007年,林区实行殡葬改革,各县(区、林业局)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对不同经济状况的家庭和运距远近给予适当的丧葬补贴。这项改革,每年可减少林地占用11.5万平方米,节省优质木材9200立方米。针对火烧区植被恢复任务重、难度大的实际,他们制定了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烧死木生产和迹地清理管理办法》、《烧死木伐区及火烧迹地人工更新造林地清理技术标准》。此举完善了营林工程化管理,提高了生态建设成效和资金使用效率。
集团公司在没有任何国家政策支持的情况下,继2007年主动调减采伐量64.42万立方米的基础上,去年又调减了72.81万立方米,此举虽使企业大幅减少了经济收入,但能够减少森林资源消耗203.4万立方米,还可以使大面积的林地得以休养生息。去年,集团公司又投入1亿元的资金用于生态建设,完成尾矿区治理1602公顷,退耕还林2.9万亩,火烧区植被恢复3.99万亩。
“宁可牺牲短期的企业利益,也必须保护好这片东北乃至华北地区的生态安全保障区。”这是大兴安岭地委书记、行署专员、林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宋希斌对这一举措的诠释。